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9日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已按程序进行了处理。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6日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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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0:32:09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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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9日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已按程序进行了处理。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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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