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材料〔2023〕283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7日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绿色精品特殊钢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
附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4日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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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09:09:56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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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材料〔2023〕283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7日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绿色精品特殊钢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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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