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敏思、王铁
电话:(010)65645639、65645642
传真:(010)65645638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3.《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5. 抄送单位名单
6.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